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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壹 (第17/19页)
事他都不肯做,然则又何肯承认可以威胁他的皇位的太子,这不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吗? 而在王铎那班人,却是多方查证,越来越相信杨维恒的话,能得真相。 等高梦箕、高成、穆虎缉捕到案,沉寂一时的审问太子案,又掀起了高潮。在万头攒动、水泄不通的紧张场面下,太子首先被传上堂。 三法司中的李沾,决定诈他一诈,突出不意地喊道:“王之明!” 如果太子应声,自然真相毕露;即令愣得一愣,也可以察出真伪,往下穷追。哪知太子回答得比他的声音还要高,还要快! “何不叫我‘明之王’?” 词锋犀利,将李沾反诘得张口结舌,而观审的百姓则无不动容,那种溢于颜色的欣快之意,使得李沾恼羞成怒了。 “好刁恶贼滑的人!”他大声喝道,“替我夹起来!”说着一把火签撒下来,摔得满地。 1 这不是假意恫吓,而是真的要上刑。值堂皂隶随即取过夹棍来,动手来拖太子——他先还想保持尊贵的身份,安坐不动,怒目而视。但是吏役们向来是“不怕官,只怕管”,堂上叫夹便夹,夹错了自然有人负责,不必担心,所以莫说这少年是太子,哪怕是皇帝也不管。 于是两名壮健的皂隶,交互使个眼色,一齐伸出手来,将太子拖翻在地,套上夹棍,拉着绳子,望着堂上。 夹棍是大刑,施用亦有程序。如果犯人此时肯招,皮rou便可不致吃苦。只是这太子哪里肯招,反而破口大骂,骂堂上是“忘恩负义、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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