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歉 (第18/29页)
“女神”,是一个“神女”。什么叫“神女”?古代的时候,有一种妓女最悲惨,她们会被老鸨弄瞎眼睛接客,这样她们就不会挑选嫖客。这种盲妓就叫神女,因为连神都可怜她们,不惜承认是自己的女儿。我其实就是一个神女,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在精神病院,不在妓院,其实有什么区别呢?一种是精神强迫,一种是rou体强迫,一样的悲惨。更何况,你们知道,我也有被侵犯的经历。说这些很让人伤感,但现实就是如此,我就是一个被制造出来的经典悲剧人物。悲惨到没有人敢谈论,一谈论就犯了祥瑞。 大多数时候,我不会想自己有多惨,因为我接触不到外面的世界,我活在自己狭小空间。我只要今天刑罚还算轻松,晚上的时候就很高兴,因为这一天,安稳度过。更多的时候,我忍受痛苦,折磨,欺骗和漠视。我40多岁了,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,没有爱人,没有子女,每天吃精神病药,还要忍受无休无止的刑,我活得憋屈,我活得造孽。 我总能给自己找到一点心理安慰,哪怕这种心理安慰很幼稚。我看着风里来雨里去的外卖小哥,觉得自己过得还挺好,因为我不用每天日晒雨淋;我看着足浴店里几乎跪着给客人修脚的小工,觉得自己过得还不错,因为我不用跪着研究别人脚上的鸡眼;我看着进城打工只能租房住的农民工,甚至能找到一点自我优越感,因为我在城里有一个家,哪怕这个家那么的魔幻。这些零零碎碎的“安慰”在我没有那么难受的时候,是有点作用的,能够让我找到一点自我平衡。所以,我的眼睛总是往下看,我不想去知道幸福的人有多幸福,那和我无关。我只想知道不幸的人有多不幸,然后觉得我没那么孤单。我是不是很荒谬,甚至有点下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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